2020年以来,晋江市以共建共享为驱动,发掘居民自治能力,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加强村(居)委会制度规范化建设,指导村(社区)健全完善村规民约、自治章程,规范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程序,把人民群众追求美好幸福生活的愿望与实现城乡社区基层治理目标相结合,着力提升基层民主自治水平,打造善治村居。
一方面,以自治增活力。建立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深入开展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为主要目标的民主管理实践,充分挖掘社会中的道德力量,德、法、礼并用,指导村(社区)修订落实好村规民约,全市各村(社区)均制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有力引导社风民风向上向善,提高村规民约的刚性约束力,增强村居治理的软实力。
另一方面以组织促参与。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通过开展共驻共建活动,把社区辖区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发动起来,充分发挥邻里相亲、守望相助的传统文化,积极开展新型社区治理试点,推广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站,整合社区服务资源,探索建立社区、社会组织、社工、社区志愿者、社会资源“五社联动”服务机制,满足社区居民多元化需求。目前全市登记、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有2031个。2012年以来累计投入专项资金8000多万元,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已覆盖全市19个镇街、近200个城乡社区,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新格局。
另外以协商促共治。梳理完善村级重大事项、重大问题清单,把议事协商机制与“四议两公开”结合起来,出台《关于加强乡村善治试验推行基层协商机制的意见》,鼓励创新协商议事形式和活动载体,因地制宜开展协商民主。探索建立以网格、住宅小区(街巷)、楼栋协商为主要形式的社区“微协商微议事”机制,推动协商民主向基层群众延伸。(杨素婷)